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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鼓励建设“非国有博物馆”

发布时间:2018-09-15       浏览次数:736 次

全国非国有博物馆协作体

提高门票补贴,增加评估定级奖励补贴,鼓励非国有博物馆依法申请登记为慈善组织……记者昨天从市法制办获悉,《深圳市非国有博物馆扶持办法》(简称《办法》)正在公开征求意见,深圳还将建立讲解人员劳务派遣制,由文物部门向非国有博物馆派遣专业讲解人员,大力提升博物馆的讲解服务水平。

 

本次《办法》明确可获得扶持的非国有博物馆为,依法在深圳设立并取得法人资格,列入国家文物局公布的《全国博物馆名录》,年度运行评估结果为合格及以上,年度开放时间不少于240天。扶持资金资源将分为两部分,门票补贴、临时展览和社会教育活动补贴仍由深圳市文化事业建设费及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解决,评估定级的奖励补贴和讲解人员劳务派遣所需经费将由市财政解决。其中,门票补贴实则是对非国有博物馆年度运行经费的补贴,包括馆舍租金、水电和物业管理费用等日常运营费用,补贴总额将不超过上述三项费用总和。

 

为提升博物馆的讲解服务水平,深圳拟建立讲解员派遣制。由文物行政部门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向每家非国有博物馆派遣2~3名专业讲解人员,负责非国有博物馆的日常讲解服务。《办法》增加了定级补贴,明确对在省级及以上文物行政部门组织的运行评估中,被评为“优秀”的非国有博物馆,给予年度一次性补贴30万元;对被评定为国家三级博物馆的,给予一次性补贴100万元。对被评定为国家二级博物馆的,给予一次性补贴200万元。对被评定为国家一级博物馆,给予一次性补贴500万元。

 

《办法》明确优先发展填补深圳市博物馆门类空白和体现区域特色、行业特性或地方文化特点的各类非国有博物馆。

— 中华文化促进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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